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4号(关于调整中国—东盟自贸区项下有关商品协定税率的公告)
| 标题: |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4号(关于调整中国—东盟自贸区项下有关商品协定税率的公告) | 发文机关: | 海关总署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文字号: | 公告〔2018〕44 号 | 来源: | 海关总署网站 |
| 主题分类: | 商贸、海关、旅游\海关 | 公文种类: | 公告 |
| 成文日期: | 2018年05月17日 |
- 标 题: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4号(关于调整中国—东盟自贸区项下有关商品协定税率的公告)
- 发文机关: 海关总署
- 发文字号: 公告〔2018〕44 号
- 来 源: 海关总署网站
- 主题分类: 商贸、海关、旅游\海关
- 公文种类: 公告
- 成文日期: 2018年05月17日
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4号(关于调整中国—东盟自贸区项下有关商品协定税率的公告)
公告〔2018〕44 号
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,自2018年5月18日起,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》(税委会〔2017〕27号)附件《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》附表5《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》中,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项下菜籽油2个税号(15149110、15149900)的协定税率恢复为9%(具体内容见财政部网站)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
2018年5月17日
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4号(关于调整中国—东盟自贸区项下有关商品协定税率的公告)
公告〔2018〕44 号
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,自2018年5月18日起,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》(税委会〔2017〕27号)附件《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》附表5《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》中,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项下菜籽油2个税号(15149110、15149900)的协定税率恢复为9%(具体内容见财政部网站)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
2018年5月17日